化妆品砷含量超标;面膜使用禁用原料被罚6.3万等违法案例探讨

违法产品:M***活性多酶面膜
备案编号:粤G妆网备字20221044**
违法情形:生产检验不合格的化妆品
该样品检测出倍他米松,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。
处罚力度:依据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(三)项的规定,没收违法产品,没收违法所得3,900元,处以罚款60,000元。合计罚没款63,900元。

违法产品:M***三合一多功能BB霜、P***光透水嫩BB霜
违法情形:生产经营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
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,“砷”项目不符合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(2015年版)规定。当事人申请复检,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(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)复检,上述2批次化妆品仍不符合规定。
处罚力度:依据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六十条第(二)项的规定,没收违法产品,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52.8元,罚款23,000元。

违法产品:NN**染发膏、凯**发膏等产品
违法情形:
1、未按化妆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生产化妆品
2、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
3、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产品销售记录制度
4、未执行生产管理和生产记录制度
经查明 ,当事人生产的NN**染发膏乳化记录显示投料原料与该产品注册证配方不一致 ,实际投料2,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HCL未在注册批件I剂配方中。生产的凯**发膏无该产品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产品注册证和相应注册信息。当事人下列8种抽检合格产品无完整的生产、销售记录:NN**染发膏(黑色14号)、NN**染发膏(棕黑)等。当事人无2,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HCL、间苯二酚等原料验收记录。
处罚力度:违反了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》第十七条、第二十九条、第 三十一条,违反了《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》第十五条的规定,综上 ,没收违法产品,没收违法所得399.3元,合计罚款179,000元。罚没款合计179,399.3元。
生产不合格 - 合规卡片
1. 化妆品禁止非法添加禁用原料!
2. 生产企业应当依照强制性国家标准、技术规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。
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六条 第二项 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、法规、强制性国家标准、技术规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,加强管理,诚信自律,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。
3. 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、进口。
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十七条 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、进口。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。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。


违法产品:“肌**3D面膜4片装”红色装、蓝色装、黄色装各20盒
违法场景:自有经营的“*宝”平台店铺
违法情形:销售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
当事人从钟**(个人)处购入无中文标签 的“肌**3D面膜4片装”红色装、蓝色装、黄色装各20盒,于自有经营的“*宝”平台店铺中对外销售。
处罚力度:违反了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,没收违法产品,罚款10,000元。

违法产品:清**肌套装(生产期:2018.10.25,有效期:2021.10.24)
违法情形:经营超过有效期的化妆品
当事人在4年前从杭州**化妆品有限公司采购一批化妆品清**肌套装,没有保留进货单据...2022年11月8日,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监督检查时,已超过有效期的52盒清**肌套装(生产期:2018.10.25,有效期:2021.10.24)仍摆放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的货架上待售。
处罚力度:违反了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九条,没收违法产品,罚款10,000元。

违法产品:现场抽查的“Y*** 酵素净颜毛孔凝萃胶”和“绝***缓修护面膜”
违法情形: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化妆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
经查明,当事人经营场所使用的“Y***酵素净颜毛孔凝萃胶”和“绝***舒缓修护面膜”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...当事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涉案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明,并表示无法提供。
处罚力度:违反了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八条及第四十二条的规定。罚款10,000元。
经营监管 - 合规卡片
1. 进口化妆品应当有中文标签!经营者一定要进货查验并留存记录。
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五条 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。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强制性国家标准,内容真实、完整、准确。
2. 化妆品经营者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过期产品!
过期的化妆品易氧化变质,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。